臻美前校監自稱刻苦日使$10

【本報訊】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下稱臻美)前校監梁淑貞,涉嫌詐騙學生家長借款案昨在區院續審。曾任臻美校監的香港教育學院教授謝家浩供稱,原本十分尊敬梁淑貞和她的丈夫,因梁不單積極投入臻美工作,還自發經營社企養殖「奇妙魚」,為臻美學生找資助;謝當時深信梁憑着「臻美精神、做到清晨」,可以不收分文,過着她所說「每日只用十蚊」的艱苦生活,為臻美做好事,惟後來發現梁「艱苦」背後可以買兩架新車和兩層新樓,遂開始對梁為人起疑。

為學校搞社企養「奇妙魚」

謝家浩昨出庭作供,他曾任臻美校董和校監,在○六年有校董建議經營社企,同年底,被告梁淑貞(四十七歲)在校董會提出自行開設私人公司「奇妙(香港)」經營社企。

謝稱,被告無透露奇妙的經營詳情,董事會亦無同意以辦學機構的資金經營奇妙,但當奇妙有穩定收入後才會收歸辦學機構。在○七年間,被告曾透露奇妙業務是養殖「奇妙魚」,而謝曾到被告所講的三門仔漁排參觀,但未能看到甚麼「奇妙魚」。

辯方質疑謝聲稱對「奇妙魚」計劃一知半解,但他卻願意出任奇妙的銀行戶口擔保人。謝解釋當時完全信任被告和她的丈夫,認為他們一心一意辦好學校,而被告曾告訴他過着艱苦的生活,被告月入七萬多元,卻住村屋,每日只用十元,所以謝相信梁願意不支薪為臻美經營奇妙。

被告被控兩項欺詐罪,指她於○七年四月至六月間,向臻美的學生家長李翠君和譚志淑作出虛假陳述,分別騙取二人借出二十五萬元和二十萬元。

案件編號:DCCC 1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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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淑貞

證人謝家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