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放寬丁屋限制留後患
【記者譚美芳報道】曾蔭權利益輸送的醜聞愈揭愈臭。曾蔭權○六年為爭取連任向鄉議局「買票」,大幅放寬丁屋消防通道限制以加快丁屋興建速度,但此舉卻令不少新界鄉村無路可走,甚至消防車也難以進入,有村民炮轟政府失職,「原本有路嘅地方依家全部都起晒屋,密質質」,擔心一旦發生火警後果堪虞。有村民炮轟曾蔭權只顧連任不理村民死活,除向地政總署投訴外,最近更向申訴專員投訴政府行政失當。
道路狹窄 消防車難入村
按照現行《建築物條例》,每幢建築物須設有緊急車輛通道,建築物設計須在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中容許消防處車輛安全無阻地通往該建築物,以及供該車輛安全操作。不過,曾蔭權○六年為爭取連任,承諾會縮短丁屋申建時間,大幅放寬緊急車輛通道限制,更下令部門加快處理積壓的丁屋申請,地政總署同年年底發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消防安全指引,界定半徑為三十米的圓形範圍,若所建屋宇為九間或以下,則毋須闢設緊急車輛通道。
村民批評有關指引違反《建築物條例》訂立的原意,不少村民有地即建丁屋,甚至侵佔原先屬道路的部分,危及村民安全,「啲村屋亂咁起,前面又圍封做花園同停車場,根本冇路行,最慘係消防車過唔到,萬一發生火警都唔知點救!」
至於政府指有要求丁屋若無消防通道,則可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或火警偵測及消防喉轆代替,但有村民指政府根本無落實執行,「發展商買咗丁權後起樓,政府只要求發展商派員上一個半鐘頭嘅消防安全訓練,即批准豁免毋須加裝有關火警偵測系統等,根本係無王管。」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丁屋豁免受《建築物條例》規管,因應鄉議局要求,政府○五年底與鄉議局成立工作小組,檢討緊急車輛通道事宜,○六年中落實可替代緊急車輛通道方案,包括要求加裝自動灑水系統,或火警偵測及消防喉轆系統等。申訴專員公署發言人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消防處發言人則說,倘丁屋因地理環境或其他因素限制未能提供緊急車輛通道,須採取替代措施,該處並無丁屋因缺乏緊急車輛通道,以致影響消防救援的統計數字。
新界不少村屋起得密密麻麻。
放寬丁屋緊急車輛通道後,發展商加設圍牆收窄緊急車輛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