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美前校監涉騙45萬

【本報訊】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下稱臻美)前校監梁淑貞,涉嫌藉詞跟弘爵國際學校洽談合併計劃,欺騙兩名學生家長借出共四十五萬元,並疑將款項中飽私囊。梁淑貞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被告梁淑貞(四十七歲),原被控一項盜竊罪及兩項欺詐罪,但盜竊罪昨獲控方撤銷。

向兩家長借錢

控罪指,被告於○七年四月一日至○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期間,向臻美的學生家長李翠君虛假地表示,弘爵國際學校校監邊陳之娟訂下臻美與弘爵合併的先決條件,是臻美必須購買弘爵的荃灣校舍,騙取李借出二十五萬元。

另外,被告於○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至六月六日期間,向臻美的學生家長譚志淑虛假地表示,每名就讀弘爵的學生已購買弘爵的債權證,而弘爵校監邊陳之娟要求臻美須付清合併後不願就讀弘爵的學生的債權證贖回費用,否則邊陳之娟不會容許新收錄學生於○七年九月新學年在弘爵開學,騙取譚借出二十萬元。

控方指邊陳之娟證實從未向學生發售債權證,案發時亦無要求臻美必須購買弘爵當時市值五千萬元的校舍才落實兩校合併。

案件編號: DCCC 1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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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淑貞(右 )否認詐騙臻美家長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