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留院十日:天有眼
【本報記者】被告胡建祥與事主傅敏治在春秧街的排檔昨如常營業,傅及其李姓兒子均對裁決表示滿意,直言「天有眼」、「還咗公道」,傅婦憶述被襲過程仍猶有餘悸,「成個人畀佢(被告)撻低咗,仲騎咗上嚟,周身傷晒。」她事後在東區醫院留院十天。對於日後雙方如何相處,傅自言「光明正大唔會搬走,係佢哋理虧啫」,但相信與對方以後只能「相見不相識」。
將提民事索償
在春秧街經營了十多年女裝排檔的傅婦雖年近七旬,說話時仍中氣十足,她指三、四年前才認識新加入開魚蛋舖的被告夫婦,起初兩店人相處融洽,至兩年前因被告一方將污水倒到傅的店弄濕她的貨,對方又指摘她的貨阻街,雙方爭執漸生,最終釀成本案;傅與家人已計劃稍後與律師商量,將正式向被告提出民事索償。
被告夫婦昨並無現身魚蛋舖,一名女職員則為二人抱不平:「唔明點解個官睇完片都會判有罪,」她指被告夫婦為人和善「心地好」,盛讚在警隊當文職的被告舉止斯文有禮,「估唔到咁小事會搞到咁」;她解釋非刻意以污水弄髒傅的貨,只是洗雪櫃時「有時啲水去唔切」,惟現時已無再發生同類情況。
替被告拍片卻反而「害」了被告的花店女店主王小姐,在接受電話訪問時則指,被告稍後應會就定罪提出上訴,據王小姐透露,片段顯示是傅自己跌倒,更強調傅的確經常將貨物「擺到出晒界阻街」,故對判決感到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