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會委員反對新居屋劃一定價
【本報訊】房委會昨討論新居屋執行細節,有委員認為以家庭承擔能力為定價標準未反映市況,亦不應將不同地區及樓層新居屋劃一定價,認為當局建議將單身及二人家庭申請者入息和資產限額看齊,對二人家庭申請者不公平。此外,委員會通過凍結公屋輪候冊一、二人家庭申請者入息限額,但有委員不滿二人家庭的入息限額未能反映最低工資引入後的家庭收入實況,要求當局檢討機制。至於其餘組別的家庭入息限額平均增幅百分之七點七,四月一日生效。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開會討論新居屋轉售限制、綠白表比例及定價,委員文裕明透露,不少委員對當局以家庭承擔能力為定價標準有保留,「天水圍同九龍東嘅居屋售價冇可能一樣,好荒謬!」他又認為單身及二人家庭申請者的入息和資產限額應有差別。
當局建議新居屋補價貸款利息以三十年為限,第三十一年起毋須再付利息,大部分委員同意,但有委員指日後樓價升幅及通脹或會高於利息滾存,認為當局有必要續收息。文又指申請前十年不得擁有住宅物業是較苛刻,認為應放寬至兩年或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