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為甚麼要律師宣誓

司法部日前下發通知,宣布建立律師宣誓制度。司法部的解釋是,建立此制度,是為了「引導廣大律師牢固樹立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信念,自覺踐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核心價值觀」。

其實,宣誓就是個形式,從來沒有約束力。自古以來,不論是卿卿我我的男歡女愛,還是廟堂之上的莊嚴承諾,如果一個人並非君子,且心中並無信仰或道德約束,再美好的誓言都是說給別人聽的;而對自己作用到底有幾何,數數從古到今有多少禮崩樂壞的事,心中自會明白。所以,司法部弄出這樣的名堂,不外乎又是向某人某黨表忠心而已。

令人質疑的不僅是宣誓這道程序,更重要的,是誓詞本身有問題。誓詞很長,核心有兩個,一是「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二是「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這當中,律師界質疑的就是「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著名法律學者賀衞方為此批評,這是讓律師忠於某個政黨,是典型的政黨「過網擊球」行為。有人借此發揮,倘若美國共和黨的律師宣誓忠於共和黨,民主黨的律師宣誓忠於民主黨,兩黨紛爭下,法律的尊嚴又何從維護?

另一著名律師斯偉江則指出,司法部用心良苦,希望能用誓言羈縻靠自己雙手養活自己的律師,要忠黨愛國。事實上,如同男歡女愛,要抓住對方的心,靠的不是誓言,而是愛和付出。

律師界憂慮有一天律師也會成為解放軍第二,淪為純粹的政黨機器。一九九七年十月前,解放軍入伍誓詞說「熱愛中國共產黨」,此後,這一表述就改為「服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與「服從」,僅僅一詞之變,就完全界定了軍隊的性質是政黨機器,而非國家機器。面對解放軍的誓詞之變,律師界由彼及此,牴觸宣誓,似在情理之中。

但是,律師界沒有注意到「黨指揮槍」的背後,其實是「槍指揮黨」,誰掌握軍權,誰才是最高領導人。鄧小平、江澤民卸任後,之所以保留中央軍委主席多年,就是為了「挾槍令全黨」。

眼下,司法系統弄出個律師宣誓的名堂,想必也是要製造「黨挾槍令律師」的紅色恐怖吧。

尤可夫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