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化期淫女生富家子判更生

【本報訊】十七歲富家子去年先後在小巴上非禮三名少女被判感化令,僅十一日後已忍不住又干犯交通工具非禮案,於港鐵車廂撫摸穿旗袍校服女生的大腿。

被告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昨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裁判官明言必須判處阻嚇刑罰,一來警告被告不要再犯,二來要告訴大眾特別是女性,他們是受法律保障,故不可能再判被告非監禁式刑罰。

上月要在囚室中度過其十七歲生辰的被告鍾雋弘,昨向法庭呈交自撰求情信。他在信中指稱經過還押一段時間後,已明白自己以往心存歪曲思想,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悔疚。他聲稱決心要洗心革面,並到外國升讀大學,學成後做社工去幫助與他一樣有錯誤性觀念的人。他又承諾今後會與異性保持距離,有信心不會再犯案。

早前不肯再支付保釋金、令到兒子要還押多月的被告父母,昨日繼續到庭支持。被告父母亦撰信予法庭,承認兒子出現如此行為實在是他們疏忽所致,懇請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ESCC 2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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