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跳橋死控教局判社服

【本報訊】五十三歲的士司機李俊諺因兒子未能升讀心儀的名校英皇書院,憤而爬上行人天橋頂,企圖跳橋死控教育局。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阻礙罪,昨於東區法院被判一百五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他昨在庭上再次向當日受影響的巿民致歉。案情指被告去年九月九日上午九時許,爬上灣仔警察總部對開行人天橋頂,並把汽油淋在身旁,警察要封閉行車線打開氣墊戒備,令交通大受影響。

案件編號:ESCC 9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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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俊諺昨在庭上再向當日受影響巿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