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小氣候:誰來捍衞行會成員言論自由

特首候選人唐唐一於去到盡,繼續在商台節目爆料,強化他向對手CY梁振英有關「出動防暴隊」和「商台續牌」這「兩宗罪」的指控。正如本欄昨日指出,行政會議日前發表的聲明,表面上澄清違反行會保密制的法律後果,實際上等於讓唐唐「對號入座」,擴大「爆料」對CY形象的殺傷力。

唐唐一面聲言願意承擔洩密的「一切後果」,一面再披露當年行會討論二十三條立法和商台續牌的更多內容,挑戰行會賴以約束成員保密的《宣誓及聲明條例》意味甚濃,倘若煲呔曾不採取行動,等於默許唐唐愈爆愈大鑊。

可是,一旦政府透過法律程序要唐唐「收口」,效果卻又適得其反,等於為唐唐搭建持續「爆料」的平台,而且是在法庭宣誓作供「講真話」,倘若事件進入司法程序,相信已是特首選舉之後。屆時,法庭可能要史無前例傳召已成為特首的CY出庭作供,與唐唐對質,拖累新一屆管治班子的誠信受到質疑。

唐唐當然要面對法律刑責的後果,卻是得其所哉,達到藉「爆料」讓公眾認清CY這個人「用甚麼手段」之目的。政治問題司法解決,擁有「視情況採取行動」權力的煲呔曾,是坐視不理抑或送唐唐一程,助他在選後繼續狙擊CY,把戰火延續至七.一之後呢?

表面上,唐唐已佔據道德高地,基於「公眾利益」才洩密暴露CY「真面目」,但唐唐在商台節目中卻前言不對後語,而且坦認因着CY「有機會當選」才決定「爆料」,等於自認為了選舉需要而犯禁,目的不純,為私利多於「公眾利益」。

事實上,唐唐交代「爆料」是否有預謀顯得有點語無倫次,時序混亂。先說知道CY會當選,才決定披露CY的「兩宗罪」,之後又聲言是在上周五的電視辯論期間,被CY引述的「梳化」電郵激怒,才還以顏色指控CY。同一個節目,唐唐說出兩個「爆料」原因的版本,當然,在唐營B隊的泛民陣營配合要求追查「真相」之下,唐唐自相矛盾變成「小節」,沒有人會深究他的「爆料動機」是否真的基於「公眾利益」。

政圈中人說,唐唐供應彈藥,泛民如獲至寶,不缺插CY的議題,揚言「公眾利益」凌駕行會保密制,立法會應該展開獨立調查,理由十分冠冕堂皇。唐唐爆行會機密遺禍極深,此例一開,行會閉門議事暢所欲言的保護機制將告崩潰。無疑,唐唐披露CY的言論若屬實,可能不符主流價值,但政治人物進行內部討論對話也不敢講真話,害怕日後被人洩密追究言責,行會還可以透過意見紛陳的討論過程,考量不同立場的看法,達致最符合「公眾利益」的決策?泛民今日殺氣騰騰,高舉「公眾利益」的神主牌要求解密行會會議紀錄,實際上已在侵犯行會成員閉門討論的言論自由,不尊重「唔啱聽」的非主流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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