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14班車一班冇開

九巴車長不足致脫班問題嚴重,去年平均脫班率高達百分之七點二,即平均十四班車便有一班車沒有開出,遠高於新巴、城巴及龍運巴士平均百分之一至三的脫班率。運輸署去年底及本月中先後兩次向九巴發出警告信,嚴正責成該公司於六月底前作出改善,否則將會向其施加經濟罰則。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當個別路線的脫班率超過一定水平,當局應撤銷有關路線的營運權。當局反對建議,擔心此舉反而變成巴士公司放棄經營蝕本路線的手段,最終令市民受害。

根據當局提交立法會文件,現時五間專營巴士公司共有五千七百九十八輛巴士,並聘用了一萬二千零八十八名全職及三百三十名兼職車長,全職車長與巴士的平均比例為二點一一,即每輛巴士配備兩名或以上全職車長,但九巴比例僅為二點零四,低於其他巴士公司及平均比例。

九龍城脫班率最高

各巴士公司中,九巴錄得最高脫班率,去年平均高達百分之七點二,新巴為百分之三點一,城巴專營權1、2分別為百分之二點七及零點七,龍運巴士只有百分之一點六;而大嶼山巴士實際班次甚至比編定班次多出逾兩成。

若按各區作為終點站錄得的脫班率,九龍城錄得百分之十一點一全港最高脫班率,而各區平均脫班率為百分之五點六。(見附表)

運輸署注意到九巴的超高脫班率問題,分別於去年十二月及本月中發出兩次警告信,嚴正責成九巴作出改善,將被視作沒有維持適當而有效率的公共巴士服務,須承擔相關法律後果。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22條,當局可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向有關公司施加經濟罰則。

立會議員李永達建議在「公共專營巴士公司路線表令」中,增加一個脫班百分之三的基準,當有路線脫班率超越基準,行會可撤銷有關路線營運權。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認為不可行,因現時巴士路線以網絡為基礎,會由利潤較高路線補貼虧損路線,加入脫班基準只令巴士公司任由虧損路線脫班,最後便可撤銷虧蝕路線,對乘客不利。

九巴公司向政府解釋,去年脫班率上升是因有更多道路出現擠塞及車長人手短缺所致,最低工資實施後,有意投身司機的人士均轉投其他行業。上月九巴脫班率已降至百分之六點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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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脫班嚴重,市民要浪費時間等車。(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