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臂」文員三淫女生

【本報訊】已婚保險公司男文員去年底右手受傷紮上繃帶,卻涉一星期內三度在港鐵車廂以左手非禮同一名十八歲中學女生,女生不堪受辱,終將事件告訴老師,報警下揭發此案。被告陳家駿,二十九歲。案件早前在東區法院審訊後,被告被裁定三項非禮罪成,昨日法官判刑時,將被告每條非禮罪判以入獄二十一日刑期,三罪共囚六十三天。辯方即表示會上訴,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等候上訴。

案情指去年十月十三日、十七日及十八日早上,被告乘坐港鐵時均遇上女事主,女事主每天上學需經油塘站轉乘將軍澳線及港島線到天后站,事主作供時指被告藉右手包紮作掩護,在車廂內以左手摸事主腋下、臀部及大腿,其中一次更企圖用手指撩起女事主校服裙。

案件編號:ESCC 4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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