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非法集結裁判官避嫌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連同其他社民連成員,去年參與七一遊行後被警方控告非法集結等罪,涉案六名被告昨於東區法院再提訊。
控方庭上透露本案的案件主管陳仲權高級督察,是東區法院裁判官陳仲衡的兄弟,要求法庭排期時,避免由陳官主審獲批准,案件排期於今年五月二十八日開審。
被告依次是張錦雄(三十六歲)、周諾恆(二十七歲)、梁穎禮(二十九歲)、梁國雄(五十五歲)、洪曉嫻(女,二十二歲)、岑子杰(二十四歲)及陳倩玉(女,二十三歲),分別被控八項協助組織違反公安條例的遊行以及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案件編號:ESCC 2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