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調查唐宮有否騙入伙紙

【本報訊】特首候選人唐英年九龍塘大宅僭建風波未息,政府現正調查是否有人講大話,在取得入伙紙前已挖掘地庫,再封去出入口騙取屋宇署發入伙紙。政府昨日指出,任何人士若明知而向屋宇署作出失實陳述,即屬犯罪,但承認由於控方需要提出證據證明有關人士明知而違反相關規定,舉證門檻相當高。

發展局昨日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發出文件,交代唐英年九龍塘約道5A及7號大宅僭建工程的調查進展。當局指出,自傳媒揭發唐宅僭建後,屋宇署已於本月中向大宅業主發勸喻信,要求業主盡快拆除僭建,該署本月二十二日已收到認可人士呈交的補救工程建議,該署仍正研究是否接納,未定何時有回覆。

證明知故犯有困難

至於有指僭建地庫或於獲發入伙紙前已預備興建,有人或涉欺騙屋宇署,當局指屋宇署至今已與部分有關人士會面,查詢有關工程的資料,又指按照法例,「任何人明知而違反建築物條例」可被判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兩年,若「正由他人代為進行工程的人、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承建商等,明知而在任何圖則、證明書等內,就重要事實作失實陳述,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屋宇署會調查有關人士有否觸犯相關法例,但承認要證明明知而故犯有一定難度。屋宇署完成調查後,會向律政司提交檢控報告,以考慮是否檢控任何人士。

至於昨日再有報道指有人在屋宇署驗樓前,將唐英年7號大宅天台天窗的僭建物,刻意塗上英泥隱瞞,欺騙屋宇署,屋宇署表示正調查事件,不會透露個案詳情。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

針對調查唐英年九龍塘大宅僭建事件,當局強調若任何人向屋宇署作出失實陳述,即屬犯罪。(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