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自揭睇樓後發廣播牌

曾蔭權向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大股東黃楚標租住深圳豪宅當深圳「禮賓府」,遭各界質疑曾蔭權批出數碼廣播牌照予黃楚標的公司時,有否向行政會議申報兩人的關係。曾蔭權昨公開承認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租住黃的物業,卻找來廣播事務管理局處事嚴謹,通常有結果才交予行政會議,根本不能影響有關決定為擋箭牌。不過該辯解卻露出破綻,曾指○九年已「睇過單位」,翌年說有興趣租住,港府則在二○一一年三月批出牌照,另今月初酌情審批李國章出任該公司主席,曾與黃同月便簽租約,延後利益之說不謀而合。

曾蔭權昨再度透過電子媒體為多宗接受利益醜聞解畫,當被問到租住深圳「曾大屋」的經過時,他指約在○九年,黃楚標先向他「介紹」東海花園君豪閣一個會所物業,將會出租或出售,他又「湊巧」在物色卸任後的住所,之後安排「睇樓」後,亦認為地點合適,便向黃表示有「興趣」,但未有提及簽約事宜。翌年,黃再詢問曾蔭權是否仍有興趣,曾繼續表示有興趣,但未有提及何時簽訂租約,黃楚標於是開始裝修。這段時間,正是行政會議審議酌情批准李國章出任香港數碼有限公司主席的關鍵時刻。

「如果真係申報好牽強」

對於有否向行會申報會租住黃楚標旗下物業時,曾直認未有申報,但推說︰「當其時我無考慮呢樣嘢,的的確確我無諗到,我喺深圳,唔喺香港,有意向,嗰陣時都未租,無想到係佢哋間公司裏面有一個股東(黃楚標),呢個租係一個短期嘅時間,係我當時的的確確無意會到需要係申報,如果真係申報,實情都好牽強,唔會影響到個決定(批出數碼廣播)。」

曾又搬出審批程序指,在港申請廣播牌照有一個嚴謹的制度,廣管局會負責評判、研究及市場操作等工作,完成後才交予行會審批,行會如要推翻廣管局的決定,需要特別理由,故利益輸送之說根本不成立。惟言猶在耳,曾卻指今年二月才簽訂深圳「禮賓府」租約,即有關牌照批予該公司後,根本難以自圓其說。

對於其妻子多次上內地監工,曾解釋說︰「我哋好緊張,究竟二○一二年七月一號係咪裝修完呢,呢段期間我太太去過睇一、兩次,直至今年二月,發覺裝修差唔多完成嘞,對我哋嚟講好有信心,就係七月一號就可以交到樓畀我哋住,咁就同佢簽約。」他又強調,與業主表明要以市值訂下租約,最後以一百萬元港幣一年的租金租下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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