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報業集團六條提問

  • Q1. 曾蔭權何時去澳門?是官式訪問抑或私人活動?隨行有甚麼人?他何時返港?現時是否已回港?

    Q2. 曾蔭權此行有沒有作出署任特首的安排?如有,何時刊憲?如無,請解釋為何沒有?

    Q3. 特首是否一離開香港特別行政區便要刊憲或發出新聞稿交代署任安排?是何種情況下才不需要作出署任安排?

    Q4. 曾蔭權昨晚在澳門新濠天地出席的是甚麼活動?官式還是私人活動?是否賭場活動?

    Q5. 若是賭場活動,曾蔭權事前是否知悉?同場出席者包括賭廳、放貴利、娛樂事業經營者及江湖人士等,作為一個香港特首,曾蔭權出席此類場合是否恰當及有失身份?

    Q6. 曾蔭權為何要出席該個活動?曾蔭權是否常去賭場?

    特首辦書面回應全文

    A1: 假如行政長官離開香港,無論是公幹或休假,只要在有需要時可於數小時內趕回香港,一般無須作署任安排。

    A2: 行政長官伉儷周末曾到澳門休假,期間並沒有進入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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