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資校儲備倡分五櫃桶

【本報訊】直資學校內部管理及財政「混帳」遭審計報告踢爆後,事隔年半,教育局成立的工作小組近日終於完成檢討,並提交二十二項加強規管建議,包括規定直資學校明確將儲備劃分成「五個櫃桶」列出,以提升儲備的透明度等建議,但有業界坦言,儲備經攤分後,會令用以釐定學費水平的營運儲備金額降低,形成加學費「計時炸彈」。有家長團體則對當局的新建議「唔收貨」,質疑當局在未制訂學費加幅上限前,又着學校將儲備攤分列出,變相讓直資學校有申請加學費藉口。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昨接納直資計劃工作小組報告書內二十二項建議,身兼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的工作小組主席謝凌潔貞表示,小組一致認為要保存直資學校的靈活性及多元化,故當局應繼續避免以微觀管理方式監管,「我哋以往有牙唔用係因為我哋愛惜學生、愛惜學校」。

不過,工作小組只有兩項建議措施訂出具體推行時間,包括直資學校須於一三/一四學年或之前,在法團校董會或校董會下成立管治檢討小組委員會,並自訂自評清單,以及教育局由一四/一五學年起,每隔四年稽核直資學校管理及財務,其餘二十項建議措施則未設時間表。

禁按揭借貸置業

報告建議,直資學校儲備應明確分「五個櫃桶」,包括營運、學費減免或獎學金、長期服務金、有特定用途的捐贈、用作建設、維修及提升高於標準設施的儲備,只容許後三者無限量投資,但限於港元債券或存款證,而學校購置物業後,須備有至少六個月營運開支的現金,又不得按揭或借貸置業。

此外,又建議學校設定營運儲備上限,上限相等於十二個月營運開支,如超出上限,學校須選擇減收學費、減收直資津貼等。但如將儲備攤分為「五個櫃桶」,撥歸營運儲備的金額會自然減少,學校便有藉口申請加學費。謝凌潔貞稱,「直資學校要有六個月營運開支做營運儲備會穩陣啲,如果太少至得兩個月咁,就或者要加學費,如果多過十二個月,咁申請加學費會有困難。」

直資學校議會副主席招祥麒認為,直資學校財政過往大多以一筆大數列出,當局規定「分櫃桶」無疑會更加清晰,「但學校會發現真正的營運儲備唔係以前咁多」。香港家長聯會會長李偲嫣批評新措施有多項漏洞,認為學校財務「分櫃桶」後,變相會增加學校加費藉口,家長怎會不擔心。

曾遭審計報告點名批評的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校董會主席鍾嘉樂表示,校方已修正包括將當時以任職校長及校監名義購置的三項物業轉至校董會名下,校董會亦正考慮出售西貢物業,其餘兩個單位續作外籍教職員宿舍,而學校累積的獎助學金盈餘已達二千三百萬元,難以在短期內使用。

直資計劃工作小組部分建議

1.直資學校學費減免計劃的評估準則,不可遜於政府資助計劃的評估準則。

2.一條龍中學及小學,可把最多五成的學費減免/獎學金儲備轉撥至其聯繫中學/小學。

3.直資學校須定期填寫有關人力資源及財務管理的自評清單。

4.一三/一四學年前,成立隸屬校董會的管治檢討小組委員會協助檢視各項管理及財務。

5.一四/一五學年起,推行管理及財務稽核,全面檢視直資學校的帳目。

6.學校須將帳目清楚劃分為營運儲備及其他用途。

7.營運儲備的上限相等於十二個月營運開支。

8.學校投資產品只限於港元債券或存款證。

9.學校購置物業後,須持有至少六個月營運開支及不得透過按揭或借貸購置物業。

10.學校如違規,教育局會向校監/校董會發出勸喻信;如行為持續,會向公眾公布學校違規事項及不當行為,嚴重時可暫停發放直資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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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資計劃工作小組昨提交共二十二項檢討建議的報告書。

真道書院已將購置的物業轉至校董會名下,學校亦已降低獎助學金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