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過世租客首飾 91歲翁判守行為

【本報訊】九十一歲古稀老翁本可「生不入官門」,卻因一時貪念私藏過世老租客二千多元首飾,被對方女兒揭發報警而惹上官非。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老翁本被控一項盜竊罪,控方考慮他年紀老邁及有悔意,決定網開一面准他守行為了事免留案底;外籍裁判官昨下令被告以五百元守行為半年後,更笑指被告與自己父親同年出生,祝被告身體健康。

被告原本被控於去年九月七日,在西灣河大祥街的住所內偷竊一隻手錶,一個背包、兩條珠鏈、一隻手鐲、一隻金耳環及一條頸鏈連吊墜,總值港幣二千六百四十九元。

事主女兒揭發

案情指被告為涉案單位業主,十多年前開始以月租二千八百元分租了單位房間予李姓女租客,李在去年六月二十六日因病入院,她預計自己要留院一段時間,主動向被告預繳租金至同年十一月,惟李最終在七月二十八日病逝。

李的五十七歲易姓女兒在八月十九日往李所租住的房間檢視,當時房內傢俬、電器及李的私人物品均原封不動,惟至九月十日易再訪時,房間已迅速另租他人,所有物品更已被清掃一空,易見狀後憤而報警拘捕包租公被告。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因為急於將房間放租,他在八月十九日私自召來鎖匠撬開李的房間,並因貪心而私藏了涉案貴重物品。

案件編號:ESCC 5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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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蘇飛雖已九十一歲,但身體依然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