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文明法治 莫徒空言
去年十二月尾,湖南政法當局在位於長沙的湖南大學體育館舉辦有數千群眾參與的公審大會,當場宣判十五犯人死刑,並立付執行,據稱用此方式是要殺一儆百。看到這樁新聞,真令人無語,內地近年刻意宣揚「依法治國」大政方針的成績,可想而知,也可見溫家寶有關「文革遺毒」之嘆實大有苦衷。中國既已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卻又遲遲不予施行,泱泱大國之風又安在。
面對這些荒誕現象,一國兩制下的港人是否應該沉默,抑或有權乃至有道義責任公評之?不枉費香港還是屬於有言論自由及是非對錯觀念之地。若然,又是否會招致孔慶東一類人辱罵為西方殖民或帝國主義的走狗?「中國特色」、「中國特色」,多少人在內地假汝之名強詞奪理,倒行逆施!
是的,作為一國的一分子,港人應該有權公評內地的公共事務,而且不一定必須歌功頌德才能被視為「愛國」,諤諤之言反更構得上公忠體國。但這樣做似乎又會違背兩制的井水不犯河水之精神,誠兩難也。
最令人詬病的是內地很大比例的政法幹部乃至法官們皆非法律專業人員,根本欠缺應有之法律素養,由他們挑法治之大樑,豈不猶若緣木求魚。中國究竟能否真正開展二十一世紀文明,港人大不應只袖手旁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