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靈以權謀私表證成
【本報訊】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以權謀私案,法官昨於區院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偽造帳目罪共四罪表證成立。黃自辯時指事發時自己工作繁重,盡力為醫護界謀福祉,當他知道女下屬陳秀紅盜竊公款後,作為醫生以「仁心」憐憫陳和她一名已成遺孤的十四歲姪女。黃表示因此諮詢兩位上訴庭法官的法律意見,最後認為事件可以「私了」而不報警處理。
七十一歲被告黃健靈昨以英語自辯指○五年事發時,他日理萬機「朝七至晚七」工作,所以他絕對信任下屬,將行政工作交給對方處理,亦因為方便女下屬陳秀紅於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簡稱SDC)的工作,他為SDC申請了兩張信用卡,豈料卻成為陳的盜款工具。他○六年底知悉陳虧空公款後,擔心報警告發陳後果嚴重,曾諮詢五名資深法律界人士的意見,其中二人更是上訴庭法官。最後綜合意見,認為只要他「填數」便可以既往不咎。案件編號:DCCC 694/11
黃健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