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手提氧氣樽擬准登巴士
【記者劉偉權報道】不少呼吸道疾病長期患者需要隨身攜帶氧氣樽,但由於氧氣樽被列為危險品,公共交通機構均視之為「流動炸彈」,拒絕接載這類乘客。鑑於市民有實際的醫療需要,港府擬修訂《公共巴士服務規例》,在不影響安全的前提下,容許乘客攜帶手提式氧氣樽登上巴士。
現時本港約有七、八千名氧氣樽使用者,每年約遞增一千人。雖然氧氣樽不易燃,但根據《危險品條例》的規定,手提式氧氣樽歸類成第二類危險品,巴士司機被公司要求嚴格執行法例,當發現乘客帶氧氣樽上車,便會加以阻止或拒載。
病人搭車似做賊
由於不少患肺病或呼吸道疾病的病人,必須「樽不離身」,外出時又不可能每次搭的士,為了登上巴士往往要除下「貓鬚」(插入鼻腔的輸氧喉管),將氧氣樽遮遮掩掩,有如做賊般才能成功乘車。
在病人組織多番反映後,港府終決定讓步。運輸署表示,壓縮氧氣是受管制的危險品,目前《公共巴士服務規例》(第230A章)禁止乘客攜帶手提式氧氣樽登車,但基於醫療理由,當局考慮建議修訂有關規例,在不影響巴士安全的前提下,容許患者帶氧氣樽上車。九巴發言人指若政府修例,該公司會配合修例後的規定。新、城巴發言人則謂,曾與政府商討有關事宜,並表達公司的關注事項。
病人使用的手提式氧氣樽被列為危險品,不能帶上巴士。(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