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文員涉擅用警電腦

【本報訊】警隊一名女文職人員疑未獲授權下逾十次登入香港警察毒品調查科聯合財富情報組的電腦,昨遭落案控以十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堂,控罪指她在○八年三月至四月共七次,及在一○年三、四、九及十二月共四次登入上述電腦,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被告黃玉玲(五十五歲)不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三月一日進行預審,屆時才作出審期,被告獲准保釋,控方稱會傳召九名證人。

案件編號:ESCC 4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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