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攻略:共融社會,如何建立?

顧問老師:Andy Lau

公共屋邨再次發生斬人血案,命案涉及懷疑精神病患者拿刀殺人,政府一直倡議社會共融,主張精神病康復者遷進社區與其他街坊一同共處,並支持他們重投社會方案。今次血案,是反映政府未有深思熟慮?還是因治療精神病患者的設施不足,而政府硬將問題搬離院舍,放入社區?

Q:政府經常提倡社會共融,主張精神病康復者遷進社區,但在香港這個擠迫社會是否可行?

A:「共融社會」是個沒有人會質疑的大方向,但並不等於可將一些未完全康復的精神病患者放入社會,政府需要提供很多設施,幫助他們一步一步學習,慢慢適應。現今社會硬件及軟件未能配合,故在香港推行的可行性較低。

Q:本港治療精神病設施不足,但政府應否將有潛在風險的患者搬離院舍,放進社區?

A:治療精神病設施極度不足及落後,人手短缺,導致政府不得不分流,將一些病情較嚴重患者留院,而病情相對較輕的搬入社區。不過他們的病情亦很大可能因未適合搬回社區生活,而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

Q:近年,各類的情緒病患者都有明顯增加,這是社會發展必然副產品?

A:是,是香港都市化代價。有別於農村簡單生活,香港是個資本主義及非福利社會,港人面對很多問題,愈來愈多人因受不住壓力而患情緒病。此外,情緒病患者數字上升,亦與市民對此病認識增加,更開放地討論,及願意去求醫有關。

延伸思考

1.當政府以社會融和來推行精神病康復者重返社區時會有哪些人反對?他們會以哪些理據支持己見?

A: 市民及政客都會就不同角度反對。經濟角度,住客擔心樓價會因精神病康復者搬入而下跌;政治角度,區議員會想爭取支持及知名度而反對他們搬入;社會環境及醫療配套未能完善安排;最後,心理及傳統觀念上,市民都不能接受居住在精神病康復者附近。

2.社區應怎樣配合政府提倡的社會共融,令他們更易融入社區?

A: 政府可從三方面入手。育方面,從小童開始導他們精神病並不可怕,且可根治。另一方面,政府、慈善團體及非牟利機構應加強宣傳,令市民減低對精神病康復者的恐懼,政府更應與商界及非牟利機構合作,給予精神病康復者工作及接觸社會機會,幫助他們適應新生活。最後,政府應多與區議會溝通,爭取他們支持以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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