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職員津貼 女校長判社服

【本報訊】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南昌幼稚園前女校長私吞職員四千二百多元膳食津貼,她早前承認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昨在九龍城法院被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引述報告指被告李慧敏(四十三歲)因理財不善欠下卡數,二○○七年更因欠債三十萬元需求助家人,最終因一時貪念而犯案。辯方求情稱,被告一九八九年起從事幼兒工作達二十三年,現在因犯案而賠上事業。

案件編號:KCCC 46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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