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空氣新指標落後過孟加拉

【本報訊】港府經過近四年研究後,昨日終宣布擬收緊沿用四分一世紀的空氣質素指標,較原定於去年底作出相關宣布略遲,但新指標並非全面採用環保團體一直倡議、最嚴格的世衞標準,而新納入作為量度空氣質素的微細懸浮粒子(PM2.5)建議水平,更遠遠落後於其他亞洲國家或城市,甚至連經濟發展未如本港的孟加拉也不如,且因要修訂相關法例,新指標最快要在兩年後才生效。

邱騰華:考慮實際情況制訂

環團紛紛炮轟新指標欠進取。香港大學醫學院公共衞生學院近日更新反映空氣污染經濟及健康影響的「達理指數」,統一採用世衞最高指引,推算出本港每年因空氣污染死亡的人數,由過去五年每年一千人,躍升至三千二百人,升幅逾兩倍,批評當局的新指標欠進取、難以保障市民。但環境局則辯稱要制訂切合實際的指標,又指收緊指標後日常公布的空氣污染指數亦要更新,超標日子或更多,會「不好看」。

建議的新空氣質素指標,新加入微細懸浮粒子PM2.5指標,每二十四小時每立方米上限設於七十五微克,不單是新加坡及美國的一倍,也落後於孟加拉的六十五微克。而總計的七項污染物中,部分也遠較世衞空氣質素指引為低。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解釋,世衞最高指標既高且遠,連最嚴謹的歐盟國家亦未全部採納,因此在制訂時須考慮實際情況,不可能訂立一個面對極大克服困難的指標。他未有回應是否太遲更新指標,只指當局已同時推出資助更換舊車及設立低排放區等二十二項措施相輔相成,更揚言「如果乜都唔做,將來(空氣污染)指數一定不好看」。為配合新指標的推行,當局下一步要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預計要年底新一屆立法會就任後,才能提交修訂條例草案,新指標最快二○一四年才能實施,往後每五年檢討一次。

新法例生效前,尚未進行環評的政府工程,將建議即時以新指標進行環評;至於已獲通過環評、但尚未展開的工程如沙中線,即使在新指標生效後仍有三年過渡期,可沿用舊指標更改環境許可證申請。而屬公營機構的機場管理局第三條跑道項目,現時仍未啟動環評工作,機管局表明若政府批准落實建議,會採用新指標。

環保團體則紛紛炮轟政府採納較寬鬆的指標。健康空氣行動執行總監蔡淑儀質疑,港府制訂超鬆指標旨在減少超標日數,無視公眾健康的影響。地球之友認為,港府未夠決心提出長遠符合世衞指標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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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議的空氣質素指標最快也要兩年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