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市民訴求個案

綜援金補貼屋租

綜援家庭所獲援助金少,但租金、食物樣樣加,變相收入愈來愈少。四十多歲的李女士一家三口住深水埗三百多呎私樓單位,月租三千六百元,但綜援租金津貼只有三千三百元,每月要轉用三百元綜援金「貼租」。她有兩名孩子,分別就讀中六及小六,為增加兒子入大學機會,將每月僅有四、五千元綜援金,節衣縮食撥出約二千元讓兒子補習。眼見食品樣樣加,惟有買急凍肉類,亦不敢買豬骨煲湯,生活質素不保。

望放寬交津限額

譚女士兼職報販及家務助理,月入四千多元,丈夫月薪萬多元,合計家庭月入一萬五千多元,超出交津限額四人家庭的一萬四千元。她說,家務助理工作地點不定,平均每次來回約三十元,每月交通費約五百元,卻不合領取交津資格,希望當局放寬交津限額,以個人為審查單位,讓省回的交通費給子女參加興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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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

譚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