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捏臀非禮獲輕判社服

【本報訊】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任行政主任(EO)的男子聲稱受家庭問題困擾致精神恍惚,竟在金鐘港鐵站一列車廂內向一女乘客捏臀,早前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獲法庭破例不按上訴庭量刑指引判處即時監禁,昨輕判他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但他將面對政府的紀律處分程序,大好前程蒙上陰影。

破例不監禁14日

被告張健聰,三十五歲。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一直努力工作及進修,得到感化官認同。律師強調今次只是單一事件,被告只因與妻子及家人間的關係出問題,才會犯案。被告事後已深感後悔,承諾必會改過,目前正接受不同方式的輔導。故上訴庭雖頒下量刑指引,對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犯非禮的被告須判處十四天監禁,但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個人背景及犯案原因,決定網開一面,按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辯方律師上次求情時透露,被告在香港大學修讀政治系,九七年畢業後加入政府,○九年獲晉升為一級行政主任,月入四萬元,事發後,被告已有心理準備會遭政府解僱。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昨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但對公務員紀律處分懲罰的輕重首要考慮罪行性質和嚴重程度,亦要考慮該類刑事案的慣常懲罰、是否有任何從寬處理的因素、涉案公務員的職級,其服務以及紀律紀錄等。

另外,律師當時在庭上報稱被告就讀港大時曾任學生會會長,他昨日在庭外澄清被告確參加過學生會,但未曾擔任會長。

案件編號:ESCC 4171/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 Apps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

在港鐵非禮女乘客的張健聰雖獲法庭輕判,但美好前途亦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