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私隱例中信罰$2500
【本報訊】中信銀行國際(下稱中信銀行)一名客戶自○八年起多次書面要求銀行停止向她寄發促銷郵件,但銀行未有理會,該銀行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並承認控罪,被判罰二千五百港元。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今次是有關條例生效以來,第二宗違規者因不理會投訴人拒收要求,繼續郵寄促銷資料而被定罪的個案。私隱公署稱,客戶自○八年起多次書面要求中信銀行不要再寄發促銷郵件,但銀行卻無理會,遂向公署投訴。公署稱,有關個案明顯違反了相關私隱條例,一經定罪,可處罰最高達一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