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風雨可入 國王不可
香港法律界三大龍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律政司司長、大律師公會主席,在同場演說,都強調法律不應受到政治的不當干涉,頗有為深受大橋和外傭居留權兩案拖累的政黨平反的味道。
是的,倘若全世界所有的政界能有共識,那便是無人敢否認法治的重要性,而幾乎所有先進國家都實行三權分立,包括香港。但法治的具體機制和運作程度則各地不同,譬如美國律師的人口比例最高,基本可說法治的程度也最發達。以美國社會對法律之尊重甚至偏重,上述兩案所引發的政治風波根本不會發生,只要依法論法能成立,政治奈何之。正如天下無白吃的午餐,法治亦非無代價。
三權分立理應如三腳鼎,三方面的輕重長短都相若,才能保持均衡,但事實上,司法往往是實力最弱的一環,與行政和立法相比,毫無社會資源可言,更需要格外珍重。再者,真正法治下的法律應具有超然的尊貴原則性,而非隨政治或經濟等各種目的任意操弄的便宜物。法律是按原則作公平判斷,而非成為政黨或政客鬥爭的延長及工具;應是法律控制政治,而非反然。所以有法律格言說,法律城堡,風雨可入,國王不可入。
香港難得是世界數一數二的國際金融都會,港人及社會各界無理由不以較高的法治標準自我期許,故而甚有必要認真總結兩大案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