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官本主義百惡之源
為何大多數台、港人不認同內地的體制?對個人權利的普遍漠視和欠缺法治便是最大原因之一。
報載深圳車禍,公安部門稱按慣例要等死者的家屬與闖禍的巴士公司達成賠償協議,才會發放死亡證和交出遺體,這天理何在?人死為大,遺體怎成了可隨意扣押的物品?家屬又無權控訴巴士公司而必須與其就地和解。再論村地被村幹部變賣和自肥,上級縱容,不也是漠視各村民的個別權利?這種事在內地普遍存在,但可想像能在台、港發生嗎?都怪官本位主義的體制使然也。
社會主義體制固然強調集體多過個人的利益,但絕非就可漠視個人的權利,社會主義的泰斗馬克思即將理想社會形容為「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社會主義反對各樣的剝削,又怎會容許貪官及劣官的存在?因此,社會主義即便是「中國特色」的,絕非腐化的官本位體制的合理化藉口。
毛澤東在中共建政之初講「新民主主義」,指出為政的正道即在落實人民的監督權,但曾幾何時,此話已全成廢話,不受人民監督的官本位主義如洪水猛獸,吞噬整個內地。鄧小平說社會主義的最大優勢在能「集中力量辦大事」,中共組織又自稱能不停「自我糾錯」,不妨就讓台、港人們看內地當局怎施鐵腕來重治這些極要不得的官本位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