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梟疑指使黨羽洗黑錢

【本報訊】販毒集團招攬及威脅十五歲少年跨境販毒,集團主腦黃得煒及一名黨羽李海棠早前已於高院裁定串謀販毒罪成,分別判囚三十年及二十六年半。黃和李另外被指於○一至○二年間夥同九男一女,涉嫌詐騙銀行和財務公司貸款而被控,案件昨於區院審理。其中一名涉案男被告劉偉強(三十七歲)認一項洗黑錢罪,承認受黃指示開設兩空殼公司詐騙貸款及洗黑錢,涉款近一百萬元,法官將待全案審結後才判刑。

案件編號:DCCC 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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