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婦人○七年與港人丈夫結婚後來港,惟現年六歲的兒子則在內地生活,婦人因掛念兒子常要求回內地居住。兩夫妻在本月中再爭執,婦人向丈夫淋熱湯,並取出菜刀作勢要斬對方,丈夫以椅子擋格而割傷拇指。涉案三十歲女被告趙金琼早前在觀塘法院被控一項傷人罪,傷害四十一歲丈夫詹文風。控方昨撤銷控罪,准她自簽一千五百元守行為一年。
案件編號:KTCC 6616/11
被告趙金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