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八年移居本港的湖北維權女子王艷,因為不滿家鄉湖北南漳縣的土地在二○○一年遭官員侵佔,之後多次到北京上訪申訴不果,她兩個月前再次嘗試上京申訴,卻聲稱期間遭無故毆打而逃回本港,但王艷表示會再計劃上訪北京討回公道。
四十六歲的王艷與港人結婚後於二○○八年來港定居,她說二○○一年因家鄉湖北南漳縣的土地被官員強行收回,多次向當地官員申訴並要求賠償,由於申訴失敗,此後多次嘗試到北京上訪,二○○六年因被指非正常上訪北京,被判一年勞教。
王艷多次到北京上訪申訴失敗,但她強調會再次上訪以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