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為誰保育為誰忙

政府可能要就何東花園保育問題跟業主對簿公堂,因為業主強烈反對政府計劃將物業列為法定古蹟,拒絕政府換地建議,並堅持要把舊房拆卸,改建成豪宅出售。儘管業主高呼保衞家園,說來說去還是地產霸權錢作怪,事關業主可能要蒙受數十億元損失。

我對古蹟保育一向不太熱衷。為了保持社會和諧,在可行範圍內多花一點錢,浪費幾幅地也罷;如果保育的對象牽涉私人物業,問題可能變得異常複雜,因為私人財產必須受到尊重,政府如何可以將私產轉變為公產?無論在理念、過程和後果,都必須謹慎考慮。

以前政府收地,多是為了配合重要基建工程,只要打出「公眾利益」四字,幾乎無往不利,頂多多付一點恩恤補償;即使要打官司,法庭一般都會「偏幫」政府。然而,古蹟保育是否可以符合「公眾利益」的要求並未可料,以何東花園為例,如何估量物業作為古蹟的價值是高於還是低於業主自己估計的市場價值,以作為金錢補償的準則,是一件極富爭議的工作;政府是否應該花上幾十億元去保育一個古蹟項目,亦勢將惹起激烈公眾爭論。

以前富有人家和特權階級只需花一點點錢,便可買下最理想的地段興建高門大宅,兩三代子孫住膩之後,不願花錢維修,地皮卻有無限重建價值,拆之牟利,最為上算,卻被政府一聲令下變成古蹟,造成巨大損失,當然不能坐視。不過,地皮漲價,子孫不勞而獲,遺產稅、資產增值稅、利得稅等等一概免付,坐享其成,只顧積聚財富而無意回饋社會。倘若社會上有共識,認為物業確有歷史價值,值得保留,政府可在合法、合理、合情的情況下把物業列為古蹟,只准維修,不准變賣、拆卸或改裝,否則徵收重稅。

譚榮邦 前政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