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冤綜援漢公園(界)頸割腕

【本報訊】不幸中年漢遇車禍受傷後,導致喪失工作能力,全家被迫靠綜援維生,而且其傷患隱痛至今未愈,令他「有冤無路訴」,鬱結難紓,昨晨他在長沙灣一個公園,持(界)刀多次刎頸及割腕,並與警對峙個多小時,終被警員奪刀制服,事主一頸血送院。

車禍影響下半生的姓蘇(四十九歲)男子,有一對仍在求學子女。據其表哥透露,蘇以前任職搬運工人,多年前遇上交通意外受傷,因至今未完全康復,傷口經常隱隱作痛,無法工作,一家需靠綜援維生,因「有冤無路訴」一直感不開心。至於有何「冤情」,表哥則未有進一步透露。

昨晨蘇情緒不穩離開住所,其妻恐他有意外,四處尋找。至十一時許,康文署職員巡經發現蘇持四吋長(界)刀,坐在海麗邨海明樓毗鄰的臨時休憩公園,於是報警。此時,蘇妻子與女親友亦剛尋至公園,赫見蘇持(界)刀,即上前相勸,但蘇情緒激動,舉起(界)刀在右頸狠(界)兩下,登時血流如注,並大呼:「你唔好行埋嚟呀!行埋嚟我再(界)!」

多名警員持盾牌趕至,「鐵甲威龍」亦戒備,警員先勸蘇妻及女親友暫時離開,再關上公園閘門,游說蘇棄刀,兩名談判專家其後亦到場,但蘇未有理會,繼續用(界)刀架頸,又一時再(界)頸,一時割左腕,在頸部留下多條傷痕。個多小時後,警員乘蘇不覺,撲前奪刀將他制服,結束對峙,蘇被送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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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架頸

被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