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村屋僭建屋署不力
【本報訊】新界村屋僭建猖獗,但原來過去幾年,屋宇署每年只向僭建村屋發出約三百張清拆令,每年有半數無遵從,即使屋宇署檢控僭建的業主,法庭判罰亦相當輕手,平均罰款五千多元;而地政總署亦無因業主僭建違反政府租契,而行使權力收回土地。數字反映當局執法不力。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稱,過去五年,屋宇署向僭建村屋發出約一千五百張清拆令,但每年有半數清拆令未遵從,特別是今年,三百多張清拆令,僅得八張遵從,少得可憐。
已逾期的清拆令共七百九十張,約三百張逾期兩年至四年,百多張逾期一年至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