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內手錶偷拍裙底男教師感化

【本報訊】五十歲中學男教師,早前用具備攝錄功能的手錶,在旺角教協偷拍多名女子裙底被捕,他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出,被告的行為除辜負了家長及學生的期望,自己亦備受良心責備,幸而家人仍對他不離不棄,被告也有採取措施解決問題,遂給予機會,輕判感化十二個月,另付堂費一千元。被告聞判說:「我會珍惜呢個機會,重新做人。」裁判官亦巧妙回應:「好!我都唔想再喺度見到你嘞!」

裁判官直言被告林英才作為資深教師竟然干犯如此罪行,實在令自己蒙羞,但仍勉勵他要繼續在社會上不同崗位發揮所長。辯方求情稱,被告在中學任教化學科二十五年,雖然因本案失去工作,但他仍想出書繼續傳授知識,而被告自知因不懂處理情緒壓力及婚姻問題而犯案。

案情指出,今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有人發現被告在旺角教協內尾隨不同女子,懷疑他用有拍攝功能的手錶偷拍裙底,於是報警。警員到場只在被告身上搜到一隻普通的電子手錶,被告當時否認指控,警方准他離去。翌日,被告帶同用來偷拍的手錶到旺角警署自首,內載三十七段女子裙底片段。

案件編號:KTCC 63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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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英才雖失去教席,但仍想出書繼續傳授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