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獅王涉斬大聲公

七十二歲綽號「金毛獅王」的老翁因捉棋問題,與綽號「大聲公」的七十八歲老街坊爭執,「金毛獅王」事後要對方賠錢不遂,涉嫌用一把八吋長利刀追斬「大聲公」,「大聲公」以手擋格,結果左邊腋下位置及手指中刀,他負傷到附近區議員辦事處求救和報警,「金毛獅王」最終被捕。涉案老翁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被告黃祿壽被控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在馬鞍山頌安邨頌智樓外的公園,有意圖而傷害張均和。控方透露,被告與事主張均和都是退休人士,兩人同住在馬鞍山頌安邨。

綽號「大聲公」的事主張均和昨出庭作供,張表示認識被告多年,他們常在案發屋邨公園下棋,他與一眾棋友均以「金毛獅王」稱呼被告,但他不知被告真名,他與被告於案發前三天曾因捉棋問題爭執,當日他曾遭被告襲擊,但未報警。

張均和憶述案發當日下午二時許,他在案發公園觀看他人下棋,被告突走近要求他就三天前的爭執賠錢,張拒絕。被告隨即取出一把八吋長的利刀欲斬向張,張逃走惟被告追上舉刀再斬。張稱:「當時佢(被告)由上至下斬,再斬腰。」張用左手擋刀,惟左手拇指和左手食指中刀,左邊腋下亦中刀,張負傷到附近的區議員辦事處求助。張表示傷勢已大致痊愈,但左手手指活動無以前般靈活。

曾用木方嚇被告

辯方律師盤問時表示,被告與張在案發前曾爭執,被告當時正在案發公園跟他人下棋,但張走來走去,並用手觸碰到棋盤。被告大罵張,張反唇相譏,並執起一條四呎長的木方襲擊被告。

辯方指出被告在案發當日只是欲向張討回醫藥費,並帶刀用作指嚇。惟當被告取出利刀時,張圖奪刀,並在混亂之間受傷。張否認辯方說法,但承認在案發前的一次爭執曾取木方「嚇吓」被告。

案件編號: DCCC 1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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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祿壽

事主張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