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去世選民登記 手續繁複

【本報訊】選民登記制度被指過度寬鬆,但家屬為已故選民取消選民登記的手續則相當繁複。東區區議員林翠蓮收到市民投訴,指有選民去年離世,其家屬為該選民取消選民登記記錄時,需向選舉事務處提交書面申請及提供離世選民的死亡證明文件及個人資料,該市民認為相關措施擾民。林翠蓮批評︰「選民登記又咁寬鬆,死又咁嚴謹,好應該檢視成個制度。」

缺資料 家屬須宣誓

林翠蓮表示,有市民向她投訴,為離世家屬取消選民登記記錄時,選舉事務處職員稱需提交書面申請,及提供離世選民的死亡證明文件與個人資料。如未能提供相關資料,該市民則需到民政事務處辦理宣誓聲明。林翠蓮表示,當局有關取消選民登記的手續是矯枉過正,離世選民的家屬要提供多項證明文件及資料,會減低家屬申報的意欲及令選民登記冊欠缺健全記錄。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 Apps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

做選民意欲減
林先生(教育界) 登記選民:「政府做得唔夠快,唔應該等人發現先至處理,簡直係後知後覺!新推嘅方法係有啲用,但係做得唔夠囉。就算報咗近三個月嘅住址證明,都擔心佢之後搬咗會唔報去種票。」

做選民意欲減
胡小姐(學生) 未合乎資格成為選民:「登記做選民係本身嘅義務,但係依家要罰錢,反而多咗責任,搞到唔想登記。」

做選民意欲減
陳小姐(文員) 未登記成為選民:「新方法好麻煩,要近三個月嘅住址證明,有時未必得閒整,會搞到我唔想登記做選民。我覺得佢呢個方法會令啱啱夠歲數做選民嘅人唔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