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被迫掀裙解Bra

【本報訊】巿民被迫「剝光豬」遭海關人員侮辱的事件,過去常有發生,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海關人員要求被調查者「剝光豬」搜身,首先必須基於合理的原因,不可「無厘頭」搜身,藏毒是合理原因之一,搜身前關員應向被調查人士清楚說明對其進行搜身的理由,當事人亦可要求律師在場才接受搜身。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海關執行搜查,雖然是職務範圍,但不能不尊重人權,從嚴搜查亦不等於可粗暴對待,對小朋友而言,小解應讓大人帶他去廁所,而非給他膠盆,否則便帶有侮辱性,海關應就此事進行檢討,若程序出錯便應向當事人道歉。

今年九月十二日,一名二十二歲女補習教師,由深圳灣口岸返港時亦被香港海關截查,兩名女關員要求她將裙揭起,露出內褲及胸圍,繼而要求她解開胸圍前扣,女關員更多次觸及女教師的乳頭,令她深感受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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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被關員搜身侮辱的女補習教師。(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