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奇特黨制 擇善而改

香港又將有一新的政黨(新工黨)成立,無疑令香港更朝「多元」(相對於一元及二元)的政黨體制方向發展。參考諸制,一元黨制如中、朝兩國;英、美有二元黨制;多元黨制則為數最多,如法、德、意等國皆是。客觀而言,各黨制基本利弊各有,難分絕對優劣。而香港的獨特點在於:因特首不得有黨員身份,所有政黨都只能是無執政權的「議員黨」,稱之半吊子政黨實不為過。正因此,香港政治變得既簡單又複雜。

簡單的是:特首施政不必偏袒任何一黨的局部取向;換言之,是以全民的整體利益為依歸。於學理上,這最符合世界近代民主政治史的開山祖之一盧梭的「全民公共意志」理論。這也和內地的一黨制異曲同工,中共雖仍名「共產黨」,實際已發展成為有八千萬眾多黨員、不得不全民化之黨。

複雜的是:去哪找最合格但又必須無政黨背景、孤家寡人之政治人才出選特首?當上特首後,再怎樣有效應對各黨派的議員及其訴求?行政和立法若總不調和,政令如何健全推展及實施?最後,又憑何標準以詮釋及判定所謂之「全民利益」?

所謂形勢比人強,受此奇特黨制所限,香港即便有再強之人選出任特首,亦難大有作為。香港回歸的歷史不長,一切規則和做法都在試驗階段,緣何不可擇善而改?

美國律師 盧卡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