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客116萬元師爺監21月
【本報訊】四十三歲律師行「師爺」九八年金融風暴炒樓失利,○一年宣布破產,解除破產令後再於○八年金融海嘯炒燶孖展,財困下涉利用假發票,盜取律師行客戶逾一百一十六萬多元。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法官斥責他嚴重違反誠信,判入獄二十一個月。
被告包賢明,承認兩項盜竊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今年五月十二日間,盜取勞潔儀律師行名下的滙豐銀行戶口和恒生銀行戶口內合共逾一百一十萬元。控方指,被告於去年九月起受聘於勞潔儀律師行,專責物業買賣交易,今年五月十六日,一名客戶售樓後收不到錢向律師行投訴揭發案件。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於案發期間向律師行遞交虛假發票,令律師行將十六張支票發給被告妻子名下的銀行戶口,及將一張支票發予一名姚姓女子名下的戶口。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一對子女,中七畢業,八五年開始在律師行任職,由傳遞員做起,後轉職法律文員,並在不同律師事務所工作,案發時月入五萬元。
案件編號:DCCC 10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