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漢大鬧機場緩刑罰款

【本報訊】曾於加沙地帶服兵役的以色列男子上月大鬧本港機場,昨在荃灣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毀壞,三項毆打傷人及兩項襲警罪共六項罪名,辯方律師透露指,被告在以色列曾被派往加沙地帶服兵役,患上創傷後遺症,因轉機香港精神病發才犯案。裁判官考慮被告已被囚禁二十三日,判其入獄三個月,緩刑三年,另罰五千元,同時命令被告賠償六千元予機場管理局,另外案中遭襲擊五名事主各可得到一千元賠償。

被告Adar Ben,二十七歲。辯方律師求情稱,○二年被告中學畢業後,在加沙地帶服兵役,親歷爆炸及戰爭,後因嚴重受創而患上精神病,曾因拒絕完成兵役被以國判監四月,後往澳洲讀書,在香港轉機時病發。被告父親是醫療人員,已到本港安排被告早日回家。

案情指,兩名機場技術員十月十八日接報有人闖入機場捷運系統,嘗試帶走蹲於路軌的被告時遭人揮拳還擊,到場警員亦遭踢傷,直至向被告施用胡椒噴霧才制服他。

案件編號:TWCC 29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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