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色魔案開審

二十一歲年輕男廚疑化身彩虹邨色魔,今年情人節早上及一個月後同日,涉先後在邨內電梯大堂及大廈梯間非禮三名女子,其中兩宗控罪更在十五分鐘內分別強吻胸襲中四女生及揸銀行女職員胸部。

警方在事發後五個多月上門拘捕被告,他否認三項非禮罪昨在觀塘法院受審,並稱是在警方威逼利誘下招認,案件本周五續審。被告王偉成,家住彩虹邨,身形瘦小。大學畢業、現職公務員的A(二十四歲)供稱,情人節早上八時,她身穿黑色及膝短褲配同色長絲襪及長褸離家,獨自在大堂等電梯時遭被告從後以帶有刺鼻氣味的髒毛巾掩其口鼻,被告將她推落地、由上而下摸A私處,右手則掃A兩邊乳房。警方化驗後發現毛巾含俗稱火水的化學物質異丙醇,過量吸入會引致暈眩甚至昏迷。A形容被告身形矮小,成功認出被告。

「百分之九千肯定係你」

第二名事主是十六歲中四生B,她三月十四日早上七時四十八分沿金漢樓一號樓梯落樓上學,身穿短袖學校運動衣及長褲的她行至三樓梯間時,遇被告迎面而上,並以右手隔衣揸B右胸三至四秒,B掙扎下摑了被告一巴,被告不放手,續將B推到二樓強吻,B緊閉嘴唇、並以腳踢被告下體擊退他。但B沒叫救命,並稱「咁早叫救命嘈到人」,未能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

銀行女職員C(二十五歲)則指,同日八時許她身穿皮褸長褲,同樣沿金漢樓三號樓梯落樓時,遭被告欺上以右手隔衣揸其左胸三至四下,C扯着被告外套並大叫父親,最終仍讓被告逃去,C也未能在認人時認出被告。辯方稱被告被捕後曾遭不同警員威嚇:「百分之九千肯定係你,證據確鑿」等,結果被迫在錄第四次警誡口供時招認,辯方反對有關口供呈堂,法庭本周五續聆訊,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KTCC 44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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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彩虹邨三宗非禮案的被告王偉成(西裝者)在家人陪同下離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