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非常父母」余祖光(三十二歲)及吳麗華(二十七歲),於今年八月一日將一歲半大「頭文字B」兒子放在膝上,讓兒子雙手操控軚盤在海麗街駕駛了二百米,並拍片放上網。
他們承認危險駕駛和教唆他人危駕兩罪,觀塘法院於上周五判他們履行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六個月。
裁判官昨日自行覆核判刑,下令二人須在停牌後自費參加運輸署的駕駛改進課程,合格後方可以復牌。
案件編號:KTCC 5829/11
男被告余祖光及女被告吳麗華昨到庭覆核判刑。
吳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