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佑涉擅貼海報 官不排除競選抹黑

【本報訊】今年區議會選舉中,油尖旺區大南選區候選人陳文佑,被指擅自在私人物業張貼競選海報,遭該物業業主早前入稟索償。業主一方認為陳沒有提可抗辯理據,昨在高院要求法庭直接判陳敗訴。惟法官指,現階段不能排除事件是同區已當選的候選人莊永燦陣營抹黑選舉對手的行動,故拒絕業主申請,案件押後再訊。

控方興訟高效率罕見

原告南泰集團有限公司,是大角咀柏樹街一號地舖的業主,被告陳文佑。按原告證供指,十月九日知有人貼了兩張被告海報在該地舖捲閘,在十日海報被撕掉,但十一日又再貼上,原告當晚決定向選管會投訴。原告的代表律師行在十二日發信給陳,聲稱收到原告指示會控告陳,並於十四日下午正式入稟高院。

法官指,一般律師行的做法是會先發警告信,若不獲理會才訴訟;但原告今次未經警告,第一封律師信已表明會提訴訟,以他多年做法官經驗,原告的代表律師行今次興訟的效率之高實屬罕見,而且該律師行的高級合夥人正是陳的同區選舉對手莊永燦。另一方面,陳已否認自己或其代理人曾張貼涉案海報,並指對手想藉事件抹黑及打擊陳的誠信。

法官表示現階段不能作出結論,且陳有權要求莊在庭上接受盤問,以了解莊在事件中的參與程度,故不會直接判原告勝訴。

案件編號:HCA 17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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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佑昨親自到庭應訊。

莊永燦亦有參加今次區議會選舉。(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