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戊秀被申破產區會議席恐難保
【本報訊】西貢區白沙灣選區區議員邱戊秀,早前被指在一間小巴公司擔任董事時疑擅取公款,並把公款作私人捐獻以提升個人形象,又批出交際費、手機開支及購買人壽保險費等,小巴公司為此向他入稟追討款項,高院今年中已裁令邱及另外三名前董事須賠償小巴公司共一千七百二十九萬多元。而該小巴公司昨日入稟高院,要求將邱申請破產,但未知是否與上述事件有關;若邱獲法庭頒令破產,他現時已連任的區議員議席或不保。
案中呈請人是西貢(1、2號)(專線)小巴有限公司,申請將邱戊秀破產。根據《區議會條例》,「未獲解除破產的人」會喪失擔任區議員的資格。記者昨致電邱戊秀,但未能聯絡上。案件已排期明年一月十八日於高院處理。
涉擅取公款偽造單據
提出呈請的小巴公司在○六年入稟控告邱戊秀、其弟邱福祥、成吉祥、李俊明等人,指他們在出任小巴公司董事期間,不但涉擅取公款,並疑偽造單據,又隱瞞公司私自購入成員出售的小巴等;邱等人雖指稱小巴公司的運作一向隨便,並辯稱他們是在非正式場合下獲董事局同意撥款。惟法官裁決時,不接受邱等人的解說,更指邱戊秀在公司屬「一言堂」,最後裁定邱與另三人須賠償小巴公司一千七百多萬元。
案件編號:HCB 7227/11
邱戊秀被人入稟申請破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