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署查營養標籤篤數

當局推行預先包裝食物營養標籤制逾年,負責監察執法的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卻片面行事,昨日發表的審計報告踢爆該署抽查制度疏漏,如雖抽查逾一萬六千件食物樣本,並發現近百分百樣本符合營養標籤規定,但審計署獨立巡查卻與中心的結果差天共地,並發現六成樣本標籤均不符規定。審計署炮轟食環署只集中巡查連鎖超市,忽略風險高的雜貨店及小型商店,審計署巡查更發現,不合營養標籤規定的食物大都屬小商店,立法會議員李華明狠批食安中心人力物力俱多卻用不得其所,處事馬虎。

強制性營養資料標籤制去年七月實施,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必須標示熱量及總脂肪等「1+7」營養素。審計報告指,食安中心過去檢查一萬六千二百多個食物標籤,只有一百一十一個樣本不合規定,合格率高達九十九點三,但審計署今年七月其中三天到九龍城、北角及上水三個小型零售店及土產食品店較多地區巡查,即有驚人發現。

審計署在三區探訪五十五間零售店,採用與食安中心相同的肉眼檢測方法,發現四十六間商店出售的食品不符營養標籤規定,「違規率」高達八成三,審計署又把七十個食物樣本送到大學化驗,發現有四十二個樣本、即六成不合規定。

僅6%做足「1+7」測試

審計署指,食安中心選定肉眼檢查的,是違規風險較低的大型連鎖超市,相反,審計署巡查的五十五間零售店,有十九間為土產商店及雜貨店,全部有售不符營養標籤規定食物,而食安中心揀選化學分析的五百多個樣本,只有約百分之六做足「1+7」測試,其餘七成只驗一項營養素,而每年銷量三萬件以下食品可獲豁免的處理不佳,審計署批評食安中心容許食物商漏報銷量,有一個個案漏報逾十個月,食安中心無法知悉超量銷售。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成員李華明批評食安中心表現不符港人期望,該署有資源、有人手卻用不得其所,處事馬虎亦令人質疑該署生怕得罪食物商,建議該署增加巡查更數。

食環署回應指接納審計署建議,解釋食安中心最初以連鎖超市為目標是務求有最多市民可受惠於營養標籤制,今年四月已調整策略改為集中巡查小型店舖,該署亦會檢討少量豁免制度以提高成效。

另外,審計署發現兩款從同一國家進口的暢銷嬰兒配方奶粉,營養成分偏離食品法典委員會準則,兩款奶粉加入了沒有被食品法典委員會列為重要營養素的額外配料,其中一款加入「乳果糖」及「綿實糖」,另一款則加入「膽固醇」,同樣無科學證據證明配料適合嬰兒。審計署關注,營養標籤制不適用於嬰兒配方奶粉及特殊膳食,該署對當局遲遲未有將有關食物納入制度,又沒自行立法規管的做法有保留。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

有營養標籤顏色與包裝盒顏色相若(左圖),亦有標籤字樣太細(右圖),難以閱讀。(審計報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