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妻落海案被告翻口供

廣州市男幹部涉於本港賭船上推前妻落海致死案,昨在高院續審,被告自辯時推翻死者聲稱要海葬說法,他指當時因阻止死者自殺,令她頭部撞甲板流血,最終發現她無呼吸及脈搏,因怕承擔法律責任及不希望兒子失去父母,遂把她推落海,以造成自己無法阻死者自殺的假象。他又稱因怕警方誤會他殺害死者,才訛稱對方曾說希望海葬。

任廣州市委政策研究室調研員的被告王衛列(四十九歲)稱,九七年經親友介紹,認識任廣州大學講師的死者楊文娟(四十四歲),兩人翌年結婚。死者○七年起兼讀博士課程,經常表示感到工作及學習壓力,常說厭世要被告時加安慰。

稱妻誤會有外遇

被告稱,約於○八年因他拒絕再於凌晨時分與死者傾談,死者斥責他:「你唔係男人!」並推他落床,被告摑了她一巴,她遂提出離婚。三個月後死者要求復合,被告因仍愛她遂答允,但為要確保不再離婚,故協議待九歲大兒子小學畢業後,才再登記結婚。

被告指因死者希望玩「老虎機」遂訂了賭船套房,惟當時死者已誤會他與女性朋友有染,並於去年九月二十三日(案發前一日)在船上提及此事,要被告立刻登記結婚但被拒,死者再要求被告借出四十萬元,讓她姨甥女開舖亦被拒,死者不滿說:「你當我係乜嘢人!」兩人之後各自睡覺。

被告續指翌晨尾隨死者到甲板,發現她跨上欄杆想跳海遂扯她下來,該些拉扯動作共發生了七次,每次死者頭及被告雙拳均撞到甲板受傷,死者曾說:「唔使理我,你去搵自己鍾意嘅女人得啦!」被告稱因死者前額最後撞到甲板至大量出血,他檢查下發現她無呼吸脈搏且瞳孔擴張。

案件編號:HCCC 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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