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選舉萬歲 民主過場

選舉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組成機制,其成功之前提是相關議題和候選人的狀況,事先都經過充分的公眾討論,否則只是虛有其表的過場,乃非真正民主之所為。最理想的投票率不宜太高或太低,大約在五、六成左右。太高如在七成以上,表示選民之所以熱烈參與,無非因為爭議很激烈和很分化,自非社會之好現象;太低如在四成以下,顯示選民寧願充作沉默的大多數,選舉結果的代表性也就必須打折扣。

公民選舉最大的先天缺陷在間歇性,選民只有在投票的一刻才能當家作主。投票箱一關,當選人便如脫線的風箏難以掌控,若表現欠佳,選民惟有望天興嘆,等下次換人重新再試。

選舉的過程也難免有瑕疵,例如因為宣傳和媒體不可少,民粹炒作便易成為家常便飯。好比這次美國大選還只在初選階段,共和黨有成功商人背景的黑人候選人凱恩(Herman Cain),憑「9-9-9(入息稅、企業利得稅、銷售稅各為百分之九)」之誘人口號,一躍成為民調領先者,立即惹來疑是對手掀起相當無謂之性騷擾是非纏身,全國媒體無不鋪天蓋地披載無遺,他的政見反不被注意。

然而,有謂程序正當,所得結果必然正當。民主政治或正因此而需要有選舉此一勞民傷財的過場來填充其正當性。

美國律師 盧卡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