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斬斷淫根 匡扶正義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沙落泥中,不染而黑。香港近日頻頻發生風化案,撞胸非禮有之,當街露械有之,禁錮強姦有之,光怪陸離,無奇不有,實與《爽報》渲染色情、敗壞社會風氣不無關係。直如《東方日報》專欄「功夫茶」所言,如果說撞胸色魔非禮個別途人,那《爽報》的鹹濕內容派通街,即是一次過集體非禮所有香港人。

奇怪的是,色魔一旦落網,必須鋃鐺入獄,不良傳媒不斷非禮全港市民,卻依然可以逍遙法外。《爽報》創刊不足兩個月,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已接獲一百九十七宗投訴,淫褻物品審裁處累計二十一次將《爽報》內容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惟當局至今未有任何實際行動。

除惡不盡不及時,實無異於助紂為虐。翻查往績,當局曾經容許壹傳媒將多宗犯淫官司累積待審,任其以戴罪之身繼續宣淫,即使最終被判罪成,每宗不過罰款一萬幾千,跟鼓勵犯罪沒有分別。當局放軟手腳,不良傳媒自然心領神會,一於罰款當成本,宣淫當自由,耳濡目染之下,社會風氣不敗壞才怪。

當局對不良傳媒束手無策,其實可以參考古人的做法,《尚書》列明,凡干犯風化惡行者,「其刑宮」。勒令《爽報》停刊,斬斷淫媒是非根,是匡扶正義、維護道德的最佳及最徹底辦法。

傳媒人林芸生